一、培养目标: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(尤其是致力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)的专业人才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素质,能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,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;具有创造性思维,具备理论联系实际,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;能够在国家机关从事行政法制研究工作,以及在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工作。外语要求: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包括听、写、读、说等,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。计算机要求:能熟练进行文字处理、网络信息处理和应用软件使用。二、研究方向:1.比较宪法;2.行政法学;3.地方政府法制建设;4.行政程序法学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_ 01宪法专题研究
_ 02经济行政法学
_ 03城市建设与管理行政法学
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42德语③622法学综合一
④857法学综合二
《行政法学新论》,应松年主编,中国方正出版社,2004;
《经济法(第三版)》潘静成、刘文华主编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08;
《民事诉讼法》,张卫平著,法律出版社,2004;
《刑事诉讼法学》,樊崇义主编,法律出版社,2004